因交警在处理事故现场时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而导致后来车辆撞上执勤人员,需要负全责吗?
更新时间:2011-03-15 13:57:48
问题描述:
交警在高速路上巡逻时发现一车爆胎发生事故,故停车检查,但是在他们到达现场十几到二十分钟后还没有设置任何警告标志,有一交警却站站在高速路中间查看情况,导致后来车辆撞上该交警,该司机属正常行驶,无超速,无酒后驾驶,无疲劳驾驶。大概过4分钟左右又有一辆车撞上来,不过该司机发现的早,只是撞上了路边护栏。可以说这是一起连环事故,但是责任认定该司机负全责,说司机近视不带眼镜驾驶(近视200-300°,起码有半年没带过眼镜,但是没有任何违规行为),闯入事故现场。请问这两条罪名能成立吗?他们当时并没有划分警戒区域,何来的事故现场,什么区域内算事故现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