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后的价格)并没有其他的东西,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请问这个违约金额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03-15 20:39:55
问题描述:
2010年3月13日,我在一家婚纱影楼定了一套婚纱照拍摄,并交付全款2010元(影楼搞活动,优惠后的价格),当时我只收到一张缴款单,并没有其他的东西,与影楼签有合同,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3月15日我的婚期有变化不想拍了,想找影楼退款,可是影楼要求赔偿30%的违约金,请问这个违约金额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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