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付全责!?
更新时间:2011-03-15 15:54:07
问题描述:
我前段时间在去成都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当时是正常行驶,无超速,无违章,周围也无人行道或红绿灯,一个三岁小孩突然冲出公路我及时避让但还是被我的车撞倒在地大概一米多,当场昏迷,周围又没有任何可以使用的车辆,我当时担心小孩所以就用自己的车把小孩及时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然后我就报警,小孩在医院住了半个月的样子,医生让其回家休养,等再过半个月后再去医院复查,在小孩住院期间我到交警处要求划分责任,交警说要等孩子出院后再定,因为我不是当地的,所以事后我就在当地把车修好后离开了,小孩的一切费用都是由我一人垫付的,小孩出院后几天交警电话通知我责任划分好了,我全责,理由是我没有出现场,我以前从没出过事所以并不知道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我当时只想快点救孩子,除了我自己的车被撞坏又没有别的物损,这种情况难道我不救人就眼睁睁的看着孩子受伤不管吗?等救护车来得及吗?救人如救火,我这样做错了吗??还要定我全责,我不知道保险公司到时候会不会因为我没有出现场而拒赔!还有就是担心家长父母到时候会不会抓住是我的全责这点提些不合理的要求,本来交警电话通知我说责任已划分就要问我什么时候去交警那里解决的,但是我问了孩子的父母他们要等孩子去复查后再考虑去解决的问题,我真的不知道这种事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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