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村委批准的宅基地在建了正房后几年想建偏房并把院墙建起来,需要办什么手续?属于非法建房吗?
更新时间:2011-03-14 17:01:12
问题描述:
我家在滨州市滨城区市中办事处,在上世纪80年代经过村委的批准划了宅基地,受经济条件限制当时仅盖了三间北屋,一间东屋(伙房)和二间牛栏(此三间房子都是简易房),未建院墙。2004年春天在原宅基地上加盖了二间北屋,2009年东屋和牛栏都已严重破损(外墙蛰裂、倾斜、房顶漏雨),不能正常使用,为了圆71岁的父亲拥有一套严严实实的院落的梦想,去年10月份备了建房的物料,今春请建筑队盖了大门和南屋,请问我们属于违章建房吗?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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