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涉嫌违法
更新时间:2011-03-13 10:56:52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所在的公司要在电台发布广告,我朋友负责洽谈此业务,然后向上级汇报,汇报后由上级认可合同,签字盖章,我朋友就把该业务介绍给一个熟人的公司来代理此广告发布,并帮助熟人的公司以自己所在公司能接受的价格签下此代理合同,然后熟人的公司再把此代理合同转签给该电台的指定代理公司去发布,朋友熟人的公司赚取合同差价。请问这样做违反吗?我的朋友以及那个熟人公司有违法嫌疑吗?该合同共签署过2年,08和09年,均已圆满完成。若朋友公司了解了其中的合同差价,会进行追讨吗?公司肯定怀疑朋友收回扣,但是完全没有证据表明朋友因此而收回扣。那么朋友还有违法的嫌疑吗?公司会追讨合同差价吗?电台指定的广告代理公司向朋友公司提出的代理价格也是双重的标准,一个是直客价格,就是与朋友公司直接签署的价格,一个是广告代理价格,就是与朋友公司的代理公司签署的标准,这两个标准就是有差价的。这也是广告界的行规,所有的代理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而且该合同是经过朋友公司测层层审查后才签署的,朋友只是具体操作人,他无权做任何决定,所有决定都是公司高层认可决定的。这样能否认定朋友仅是职务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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