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向中院提出以下要求吗
更新时间:2011-03-12 21:10:01
问题描述:
开发商2000年卖给我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办不了.上诉法院要收回房屋.一审判决合同无效.被告退还房屋原告退还房款,赔偿由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原告不服提出上诉,我作为被告能否提出以下要求!
由于鸿达建筑安装公司,及法人代表吴光庆非法出售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在持有划拨土地证书的情况下违法将房屋出售给我。并写了购房协议以法律名义对协议书进行法律制约。导致了无效合同,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按以现在我月营业利润5000元计算后面40年我们将损失240万元的利润空间,收回房屋我将面临失去经济来源,无法生活的的困境。因此请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我向区人民法院提出30万元的最低损失赔偿,并以欺诈罪追究法人代表吴光庆及其鸿达建筑安装公司,非法出售房屋,签订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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