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状帮忙修改一下
更新时间:2011-03-08 16:01:20
问题描述:
民事诉讼状
上诉人:
姓名:沈** 出生年月:1962年02月13日 民族:汉族 文化程度:高中 工作单位及住址:**** 职业:务农
被上诉人:
单位名称:**分公司 承包人:周** 工程地址:******上诉事由:我和几十个工友一起在该公司贵竹隧道打钻,因该单位拖欠了我们几个月的工资,于是我们采取了停工,在工地一天天的耗着,等待工资发放,等了大概是几天左右还是没有等到,等到的却是单位拖了三车人,手持木棍,下车不问青红皂白就是对我和工友一顿毒打,我们还没有明白是什么原因,因为有一些工友出去玩去了没有在工地上,所以免遭此祸,而我还有十堰的一些工友在正当防卫中受伤,有几个腿被打断,本人额头受伤,此后我们被送进龙岩市某医院,我的额头缝补了十几针,经过几天天疗,办了出院手续,回家休养。在疗养这段期间额头偶尔剧痛。
请求事项:因额头受伤,务工三个多月,本人精神受到打击,法医鉴定报告及发票已经上交给上杭县治安大队曾德胜收取。要求被告单位给予我务工及精神伤害进行补偿,按照在该单位上班的工资标准,要求务工补偿15000,精神补偿10000,
事实和理由,事实以龙岩某医院和恩施市中心医院鉴定报告为据,
此致
上杭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沈**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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