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宅基与原告相邻(在原告的北面)三年前因排水过道被占常年从原告紧挨房根处排水,现在房子的严重安全损失
更新时间:2009-07-02 08:37:10
问题描述:
被告的宅基与原告相邻(在原告的北面),原告宅基地的北面有南北长6米左右的公共地段,早已被被告全部占有并建为楼梯,致使双方排水不流畅。三年前因排水过道被占常年从原告紧挨房根处排水,致使原告的房子倒塌。原告于2008年又在原处盖一仓库用来经营小麦和玉米。由于被告经常无理取闹,更可气的是被告砸烂原告的墙根并下挖造成积水,直接影响到房子的安全和原告的正常经营,造成几十万斤小麦的储存,小麦受潮水分增加,被迫停业,每天经济损失一千元到两千元之间(从2009年6月19日停业至今),对原告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原来倒塌房子的损失,现在房子的严重安全损失,小麦受潮造成的经济损失,停业损失等等,共计损失6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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