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以及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09 11:47:18
问题描述:
年前我同母亲朋友驾车出行,与一辆违规变道的车发生事故,对方权责。坐副驾驶的母亲受伤,因为是第一次发生事故,没有经验,所有当天去医院的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垫付,母亲因撞击头部而产生轻微脑震荡,由于母亲不喜欢住院,就回家修养了,休养期间每天去医院打点滴吃药等接受治疗,在家静修了20天左右,由于对方没有垫付修车费用,导致汽车在家楼下停了20多天,当问对方所要医疗费以及误工费营养费等医疗费用以及未及时交付修车费造成的出行不便等费用时,对方说因为保险公司只给报销有单据的费用,因为营养费以及无法使用车造成的不便的费用没有单据可寻,所以不给报销,特此寻找好心律师咨询,这种没有住院的营养费以及为及时交付修车费用导致出行不便造成的费用对方是否应该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提起诉讼应该以什么理由诉讼,请好心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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