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待遇。医疗待遇,我想在同一单位从事同一样工作
更新时间:2011-03-06 15:10:02
问题描述:
高阳(译名),1943年5月1日出生,女,现已68岁,在一座乡镇中学做临时工,如炊事员等,累计22年,1993年5月1日达到退休年龄女工50周岁,至今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因为当地县级社保局从1992年7月开始缴费,只有2年缴费资格,用人单位还没给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我解释:50周岁即1993年前受劳动法保护、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受保护,也就不能交社会保险费也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现在我没有任何养老、医疗待遇,我想在同一单位从事同一样工作,50岁以后就不受劳动法保护这太不公平。
现在不知道怎样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恳请尊敬的各位师友帮我,为我出主意,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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