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03 21:37:41
问题描述:
法院在前两天早晨八点不到打电话到我老公的手机上说让我去一趟法院(当时我的手机关机)。我细想了下我们去年2010年9月13号当时开的服装店发生了一件事情我给报的案,之后派出所一直处理中后来因为拖得时间太长了我们就没去管了,我也不懂法律程序,难道是这件案子转到法院了吗?哪案件性质发生变化了没?
就是对方打了我们服务员,有抢了我的包,包里少了钱物,包时现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跟对方要回的,我当时就说少了东西,而派出所一直没处理了,一直拖着。想问下如果是这件事情的话派出所有权利不通过我的同意转到法院吗?而法院那边打让我过去是什么意思呢大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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