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交付了学费的40%,我想追回一些损失,退款,故他们不予受理。难道就这样算了?
更新时间:2011-03-03 10:58:44
问题描述:
我是大一新生,在杭州就读,最近我报了一个课外课程,是有关自身能力提高的,学费原为3000,后因是学生,就交付了学费的40%,即1200。事后有同学及老师通知,该教育机构是骗人的,所以我想追回一些损失,让他们退一些款,可那里的人说我已经在那里正式注过册,退款,没有正当理由,说这是我个人的原因,不是他们服务的原因,故他们不予受理。事实上那些个课程我一次没有去参加,为此,我很苦恼,不知道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所以想请咨询一下您有什么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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