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不满意,而且还说要我合同到期后把房子还给他,她已经把房子都转出去了,还有什么权利来要求我。
更新时间:2011-02-28 16:03:46
问题描述:
去年因为房租的问题,已经提问过一次,律师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现在我又遇到新的问题了。2009年11月19日,甲方租了一间80平米的门面房,后给我转让了40平米,时间是两年半,当时转让费20000元,另外有10000元的装修费、2500元的保证金、90000元的房租,共计122500元整,其中装修费、保证金、房租是一家一半。开始谈好付了转让费以后,所有的费用一家一半,但由于我当时签合同时很信任对方(我让她拿商场的合同我看一下,她找理由没有拿来,并告诉我商场的房租是180000元,我相信了她,付了90000的房租),她把和商场签的合同又和我签了一回,上面就直接写了100000元(10000元的装修费和90000元的房租)2010年11月该交房租了,我打听到房租实际是170000元,但是她说合同签的是100000元,我应该交100000元的房租,但由于合同上的房屋平米没有修改,是80平米,所有她也没有办法,最后我只交了85000元的房租,她很不满意,房租就这样解决了。 2011年2月23日,她把自己的40平米又转让给了别人,但是她老公转了房子之后给我说,我要转让需通过他的同意,如果我转让要我把房子给他放下,而且还说要我合同到期后把房子还给他,当时签的合同上写着我需转让告诉她就可以,而且出租时优先我租用。 现在我不明白,她已经把房子都转出去了,还有什么权利来要求我。如果我需要转让房子,能和房主直接说吗? 最主要的是没有认真签合同,我现在太后悔了。问题补充: 刚才她老公给我打电话,问我房子是不是要转让,转让就还给他,说那是他的房子,如果我转让了,他就要锁门。另外他和商场也是签了两年半的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