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追究保险公司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02-26 13:02: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2009年7月3日在某保险公司现场缴费购买了汽车保险(商业险与交强险),当时,商业保险已到期,但交强险8月1日才到期,当时我并没有注意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显示商业险与交强险的出单日期为7月3日,却将生效日期都定为8月1日,结果7月7日在高速出了追尾事故,对方要求我赔偿100多万,交强险只能赔付12万,保险公司说未在合同生效期内拒绝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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