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不合理的协议书我们如果签名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1-02-21 17:59:21
问题描述:
议书内容: 甲方:**医院 乙方:**(医院职工) 一 乙方自愿报名参与建房。 二 乙方同意((**医院关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 根据((**医院职工参加建房分配评分办法(标准),安排乙方居住使用( )户型;按排名顺序先后,乙方自选居住( )号房。 四 资金筹措与管理 1.职工生活用房(宿舍楼)以职工集资(垫资)和医院出资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 2.乙方所居住的户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乙方应筹资(垫资)人民币七万六千元。 3.乙方筹资(垫资)的资金分为三期缴纳,第一期应缴纳人民币三万元,第二期应缴纳人民币三万元,第三期应缴纳人民币一万六千元(根据工程进度,由医院院基建领导小组通知并按时缴纳)。 4.甲方根据资金管理和拨付办法,实行基建账户专账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做到管理规范,拨付手续完备,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接受财政及审计部门的监管和审计。 5.乙方筹资(垫资)的资金,由医院(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分期退还,但不计利息。 6.乙方因退休或调离等原因不再在医院工作和居住时,医院(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筹集(垫资)的全部资金,但不计其利息。 五 房屋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 1.房屋产权归属医院(甲方)所有,不办理房产证。 2.房屋仅供乙方居住使用,不得上市销售,不得以其他名义暗中转让或出租给他人居住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居住使用权,并终止协议。 3.甲方退还乙方的全部集资(垫资)款后,乙方所居住的房屋根据具体情况应缴纳一定的住房租金。 4.乙方退休后,如不领取住房补贴仍在医院居住时,有权继续居住使用。 5.因调离或因故等原因,乙方必须在60天内交出房屋居住使用权,由医院另行安排,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内交出房屋使用权时,甲方将按每月人民币800.00元的租金收取房租。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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