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前一婚姻到底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1-02-17 17:30:56
问题描述:
我认识一男的,挺喜欢他的,但是我知道他有婚史而且刚刚结束了那一段不愉快的婚姻,他们曾经生活了四年,生有一子现在跟着女方。目前他想和我结婚办手续。但是我的顾虑是:听说他和前妻2005年底办有结婚证,但他本人说那个结婚证无效,在民政局根本没有备案,所以他俩分手时没有领离婚证,而是写了份“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协议书”作为分手的标志。(双方都已经签字了)
这份协议书是由女方一手制作的,大致内容是:1.男方归还女方债务(具体什么债务没说,但是男方告诉我说他的房子、车子、所有财产都被女方拿走了,因为女方掌握有他的经济情报他怕女方报复所以不得不把所有财产全部归了女方,但这些财产在协议书上没有任何显示)2.孩子由女方承担教育费、抚养费。等内容不多。
我的疑惑是:1.男女双方的结婚证在什么情况下会是无效的?他俩的结婚证到底有无可能像他所说的那样是无效的呢?(我让他领了离婚证后才可以再婚,可是他总一口咬定说他们的结婚证无效不会导致重婚,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2.女方一手制作的那份协议书到底是否可以视为他们关系彻底结束的标志?还需要领离婚证吗?3.女方一手制作的协议书中的那点内容有没有对男方不利的潜在威胁?
非常感激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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