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一年一交。要转租别人第三方需与房东签合同。如果要转就得收回门面。请问这合理吗?我能转租他人吗?
更新时间:2011-02-18 15:25:20
问题描述:
我在2010年租了一个门面,为期3年,租金一年一交。我只做到了2011年2月,门面无法维持,现转让别人。合同上写明了:不得转租别人,要转租别人第三方需与房东签合同。可现在我收了别人的押金,房东不让转,如果要转就得收回门面。请问这合理吗?我能转租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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