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女方带人到男方家抢东西并将男方母亲打成鼻骨骨折住院,将其妹妹打成左眼肿胀瘀伤.
更新时间:2011-02-15 14:35:26
问题描述:
2010年12月上旬,夫妻经法院判离婚,有一女现判给男方,女方于2011年1月17日假借看女儿为由带包括女方母亲在内等5人来到男方家中抢夺女方所谓的嫁妆包括电视机,引水机,微波炉,DVD 及其中A男子从男方妹妹手中强抢男方妹妹正在拍摄的录像机一部. 共五件。
女方迅速将引水机搬到楼下厨房,A男子将电视机搬到楼下后女方拿着遥控器紧跟随后,在男方母亲阻止女方抢东西的时候,女方拿起一遥控器朝男方母亲头部用力击打,而后又用拳头直击男方母亲鼻梁处,将其打成鼻骨骨折住院。男方妹妹为了保护母亲,女方又叫她母亲来帮忙,女方母亲一来将就朝男方妹妹左眼打去,造成男方妹妹左眼肿胀瘀伤。男方妹妹到房间拿起录像机要进行拍摄时, A男子迅速朝男方妹妹扑来强抢录像机并交给B男子,男方妹妹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女方母亲还指挥A男子并和他一起将电视机搬到女方开来的工具车上。
警方将所有女方抢来的东西运到派出所等进一步调查.
请问女方在离异后带人来男方家抢所谓的嫁妆,女方无法提出任何证据证明所抢的东西是女方当初结婚时的嫁妆,法院在判离异的同时,询问过是否有共同财产,双方都说没有,所以此种行为是否构成入室伤人抢劫.非常感谢你对此事的关注,等待你最快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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