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人是我父亲。是否还享有共有产权?还是从对共有产权有争议算起。是否意味这个购房合同是无效?
更新时间:2011-02-14 20:39:06
问题描述:
我和我父母按94房案买了售后公房,当时户口上有我父亲,母亲和我。我妻子虽然户口不在,但我们88年结婚后她一直在此居住。当时我也以我的公积金出资作为购房款。产权登记人是我父亲。我父亲在96年过逝。 请问1:我和我妻子作为当时的同住人是否还享有共有产权?2:诉讼时效是从我父亲过逝算起,还是从对共有产权有争议算起。3:我去房产公司查当时有关文件时,发现在《本户人员情况表》只有我母亲一人,这是否意味这个购房合同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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