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想辞职
更新时间:2011-02-16 01:55:32
问题描述:
你们好,我与公司的合同签了一年,2010年12月31号到期,公司昨天通知我去续签,合同期改为两年,时间上没有商量的余地,我现在还没有签,想辞职,主要原因是不想干了。我现在需要打辞职报告吗?我现在打了辞职报告可以直接走吗?还是要等辞职报告批好后一个月后离职?我直接走的话应得的工资能拿到吗?还是我不用打辞职报告,和公司说我不干了,就可以直接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吗?有经济补偿吗?备注:我老板不会让我轻轻松松走的,虽然我只是个普通员工,公司现在是比较缺人。老板说要走的话就是一个基本工资,别的什么钱都没有。老板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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