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公的房屋遗产分配的分歧。
更新时间:2011-02-10 23:45:40
问题描述:
外公生有一儿四女,除我母亲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外均有自己的工作和房产。外公外婆去世后下一处八十平米左右两室一厅的房产,留下一份在大舅强迫下由大舅写下的一份未经公证且无见证人的遗嘱,其内容大致是房产由大舅的儿子我大表哥继承,我母亲拥有大屋的终身居住权,并由房产继承人承担我母亲生活所需的水电费用,房屋不得由他人使用和出卖,其他几个女儿让出继承权。
外公外婆死后,除我及我母亲居住的大屋外,小屋和客厅出租,出租费用除用于支付房屋的水电、供暖及物业费,都给了大表哥。但出租后,我母亲的水电使用费用被变相的限定在每月10元以内,且大舅一家多次并鼓动房客背着我对我母亲恶语相向,并通过母亲的几个姐妹给我母亲施加压力,要求我母亲让出大屋,放弃继承权。期间大表哥多次在为解决我母亲居住的问题下要求过户,但一直未能成行。我母亲怕大表哥暗地将房屋过户卖掉将房产证由中介处取回放到了自己手中。
今年春节过后,大表哥夫妇又由杭州返回哈尔滨与大舅极力催逼我母亲拿出房产证将房屋过户,并提出在过户前与我母亲签一份协议,写明房屋允许我母亲居住,且房屋只出租不出卖。但我和我的母亲对他们的诚意极度怀疑:除了以前他们一家对我母亲的不良态度外,这次催逼的态势也极度恶劣——一个晚上连打十余遍电话以各种理由来催要房产证。
我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在有一份未经公证且无见证人的遗嘱和房产证的情况下,在我母亲和她的几个姐妹没有签字的前提下,他们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更名过户前,房主是我去世的外公,他的遗嘱虽说表达的不是自己的全部意愿,但大家仍旧自然的按照外公的遗嘱在执行——房屋不得出卖,我母亲拥有大屋的终身居住权。但更名过户后房主是我大表哥,他有对房屋的任何处理权,包括出卖,而且他们一家现在都不在哈尔滨居住和工作,我们除了他们催逼房屋过户外,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我母亲除了一个手机号码外,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居住地址,一旦过户后他们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房产再次过户,如第三人来要求我们让出房屋,我们将不得不让出房屋。如果我母亲将大表哥以违约为由告上法庭,相关部门能否取消该交易?如能取消在判决下达之前我母亲是否仍有大屋的居住权?
3、我和我母亲对大舅一家的人品很不信任,再过户的前提下,除了签他们提出的协议以外,怎样才能更好的合理合法的保护我母亲的利益,除非万不得已我不愿意我母亲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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