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一定要做医学鉴定吗?
更新时间:2011-02-10 16:57:54
问题描述:
2006年,因前列腺穿刺诊断为癌症。后经两次手术切除睾丸和前列腺,术后病理都不是癌症。后又经上海肿瘤医院和上海第六人民医院病理会诊确定不是癌症。法院还是同意被告要求,坚持要做医学鉴定。否则就不审案。搞不懂,医院可以推翻自己两次手术病理吗?前后共做了五次病理检测,四次不是癌症,其中两次是被告自己做的。术后造成严重后遗症,激素免疫混乱低下,小便失禁,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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