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本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更新时间:2011-02-07 09:11:39
问题描述:
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本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必须于2011年2月10日前向农行营业所缴纳社会抚养费59046元.
请问我要是在2月10日前没有钱缴纳,本人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房产,现住的房子还是别人的,在我这种情况下,法院接下来会对我采取什么样的法律行动?我可以提起异议吗?又或者在这情况下可以跟计划生育部商量能否少罚款吗?
期盼各位律师帮我一一解答详细些,多谢各位啦 问题补充:我要怎么提出异议?去哪提?要2月10日之前提吗?
我们这边2009年的农民人均收入是5904.5元,我是超生一胎,按2至3倍征收,能罚这么多吗?我也不懂算,麻烦各位律师帮算下到底是多少?我也好有个底/万分感谢啦
还有这钱他们是要我向哪交呢?计划生育部还是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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