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客伤
更新时间:2011-08-06 19:09:2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公交司机,于2010年驾公交车时,因乘客与票员发生争执,进站时踩刹车乘客摔倒,造成一人客伤,我当时把乘客送到医院积极治疗,我垫付治疗费6000元,报告公司领导得知后,就给本人停职,领导说,完事后再说。现在已经停了四个月了,我又找到公司,领导说,都处理完了,报不了保险的是6万元,让我出报不了保险的三分之一,2万元,交钱就让上班,不交钱连停职期间的基本生活费都没有。我身为公交公司的职工,已不能正常生活,问这起事故我是否应该承担这些费用。而且停班期间公交公司是否应该给我最低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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