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问题
更新时间:2011-02-08 11:34:12
问题描述:
您好:
去年我卖一套房子,当时和中介及买家一起签了居间协议,其中有一条是关于户口迁出事项的,当时也没看,写的违约金很高。后因为户口迁出比合同时间晚了大概2个月,现买家上告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
现想咨询:
1、我查了工商局,根据居间协议中中介公司的公章,在上海查不到这个公司。如果这个公司不存在,那居间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2、如果有效,在没有损害买家利益的情况下,是否要完全按照签的居间协议赔偿违约金?(居间协议有户口这条,但签订的正式房产合同中并没有这条)
3、如果请贵网站的律师打这个官司,如何收费?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