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1-29 21:48:48
问题描述:
本人自小被生父母送给养父母。因条件所迫和不是亲生,小时侯受尽磨难。后经过自己的努力,也为了早日赚钱养家,放弃大学的梦想,读了初中中专,当了教师。2009年结婚前一直把钱的80%交给父母。2005年和养父母共同付了首付10万买了一套当时价值25万的房子。余款15万我通过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现在还在支付800元左右。产权证和养父母共同拥有。可因为婚后,有公公婆婆,等等因素,不可能再象原来每月支付给他们固定的钱,但所有生活开支都是我们夫妇支付。他们不习惯,总是吵闹要钱,最后把我们赶出家门。装修一新的婚房(包括生活用品加电)被他们和我的养母妹妹居住。而我们一家三口,公公婆婆一起在简陋的出租房居住,女儿才6个月。期间被他们受尽折磨,包括被他们非法拘禁等等。月子期间因为受气也得了月子病。他们现在起诉我们要求赡养费和医药费。养母一直自己在经营一个小店铺。他们没有子女,就我一个养女。现在我们要每月还总计800元左右的按揭款,还要抚养6个月大的孩子,交2000元左右的房租,还要支付各种生活开支。还要赡养没有退休工资(农村)的公公婆婆。现在为了减少他们无休止的折磨,我可以提出解除抚养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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