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好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1-01-28 10:10:02
问题描述:
回迁户的权益如何维护2008年10月为支持河北省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重点项目,长青楼社区1694户居民与(唐山市路南区市场建设服务处)签订了{长青楼住宅按比例置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协议中回迁居民将得到原有住房面积的1.4倍,和积极配合拆迁奖励0.1倍,共计1.5倍拆迁补偿安置住房面积。协议中未对回迁建筑房屋的户型及层次加以说明。拆迁结束后居民多次要求看户型图,拆迁方以还未设计出来为由予以拒绝。2009年3月26日万达广场正式在拆迁区域奠基施工。居民找到万达广场要求看户型,万达广场工作人员表示回迁区域的户型他们没有。2009年底回迁区域开始施工,居民再次找到拆迁方要求看户型,拆迁方多次搪塞拖延。时至今日回迁住宅已经盖到地上20余层,居民要求依然为未得到正面答复。原长青楼社区是2-3层的底层建筑,据该区域建筑工人透露回迁建筑地上一二层是底商,共建34层。增加的公摊面积和底商的存在影响了回迁居民的居住面积和居住环境。所谓的原居住面积1.5倍并未达到回迁居民的心理预期。本人原有住房为三大间,其中两间是阳面,据知情人透露现在建筑的三间房屋为全阴面住宅,和原住宅有巨大差别。居民有以下要求,一.公示户型图。二.回迁房与被拆迁房结构相同,(南北通)。三.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重新计算拆迁补偿安置住房面积,多出的面积按照市场价以货币的形式补偿给回迁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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