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是不是就不会给我赔偿了
更新时间:2011-01-30 18:45:02
问题描述:
09年9月29日 出的车祸 2010年2月10日 交警队寄来一张不调节通知书 里面说民法通侧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的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现在都快到2011年2月10号了 。。超过了1年是不是就不会给我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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