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非正式员工辞职以及工资相关事宜
更新时间:2011-01-25 22:11:03
问题描述:
我们是2010年10月11日入职于这个酒店,当时填写了一份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因为酒店目前刚开业还没有拿到营业执照,所以我们还没有签正式员工的合同,也没有口头或者书面材料说明我们已经转正。我们现在想辞职,酒店就说我们已经是正式员工了,如果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就没有工资,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试用期的那份合同在三个月之后还有法律效应吗?我们现在到底算正式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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