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虑到身体原因,现在都过了半年了,还是5月份那样没有装修。警方能立案吗?
更新时间:2011-01-23 15:26:02
问题描述:
09年8月签订一份装修半包合同,乙方以公司名义私人签下合同。当时因时间没细看乙方第一项没有写名字后面的签字都有,首次付款8000没有写收据,第二次9月付款14000有收据,第三次10月份付款20000(含7600元材料代购款)有收据;后因病重休息了大半年,还有部分没有装修完,因考虑到身体原因,余下的在10年5月份以24000全部装修完(口头协定),与10年5月份转账10000有转账收据,9月份分别转账8000和2000转账收据弄丢了。现在都过了半年了,当时签合同方已离开那公司自己单独开了公司,现在我不知道乙方公司地址,乙方也不接我电话,房子还是5月份那样没有装修。请问律师我能报警,警方能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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