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补偿
更新时间:2011-01-22 22:10:01
问题描述:
福建平潭盐场是一家国有企业,现在因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需要面临改制,而政府对职工的补偿是“一刀切”,按职工的工龄计算补偿金一次性支付后解除合同,以后的社保金全部自交,这样合理吗?我觉得这里面有几种不合理的情况:1。改制前一个月退休和后一个月退休出现“两重天”,后一个月退休的多赚了一大笔补偿金。2。社保挂靠人员及停薪留职人员本来就自交社保,改制后也白赚了一笔补偿金。3。最苦的是工龄在十几年左右的现在岗中年职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上有老下有小,补偿金少,工作难找。请问这样的补偿方法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法律也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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