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凭离婚协议,任一方都可以去房产局办理吗?
更新时间:2011-01-23 16:11:41
问题描述:
我们有两个孩子,男方要求孩子归他,财产双方各一半,但男方以无力支付一半房款予女方为借口,女方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将所得一半财产当做一个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男方无需再支付女方一半房款。目前只递交资料到房产部门,尚未正式办理,但房产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说,男方以后可以一个人来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请问是这样的吗?离婚协议没有进行公证的
现女方反悔,想要求男方支付一半房款,孩子抚养费按照国家标准每月支付。请问女方还有机会争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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