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又借了另一个装修公司的名字在做;我要以什么方式才能拿回我的钱?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2011-01-22 21:09:30
问题描述:
去年通过朋友介绍我与别人合伙为一家服装公司做店铺装修,我们自己没有开公司是借别人公司的名字去做的,(这点那家服装公司是认可的,在结工程款的时候多扣了10%),那家公司工程部的主管也有参与拿我们的回扣,不过服装公司是不知道的,由于他要得太多,我觉得利润太少了,所以今年我就没有在为这家公司做店铺装修了,但我的那个合伙人还在跟那个公司工程部的人合伙做,不过又借了另一个装修公司的名字在做;去年我在为他们公司做商场店铺装修的时候垫付了8000多元的施工押金,施工完毕商场验收没有问题后就押金以公对公的账户直接打给了那家服装公司,现在那家公司总在找借口不想把钱退给我,还有我最后几个店的尾款有2000多元也没有给我;
我想问一下:1、我要以什么方式才能拿回我的钱?
2、那家服装公司这样做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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