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财产如何得到保护?
更新时间:2011-01-20 14:14:36
问题描述:
和前夫离婚后,儿子判给我,当时,大家共有一套无产权房,前夫答应该房以后留给儿子,我就没有这房子的任何一分钱。后前夫再婚,单位又分了他一套无产权房,现在听说他与二婚的妻子要离婚,为了离婚,他将这两套无产权拿来,要对方选择,对方选择准备留给儿子的房子,按理说,这套房子为其婚前的房子,不应该再二次离婚时,拿出来与对方分,可是他为了早点与对方分开,就这样做,是否合适,我听说后,问过他,我说那儿子的房子以后不是就没有了,他说,我后分的这套房子,以后留给儿子,就可以了,我想曾经的承诺都会变,以后的事谁知道,他若以后再婚,这套房子是否如他所想能留给儿子,都是未知。想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儿子的权益,让他兑现当初的承诺?我曾经为他答应留给儿子的房子事,让他去公证,可公证处的人说,因为是无产权房不能公证,只能你们私下解决,我想问一下律师,是这样吗?那他原来的承诺不都是一场空?急盼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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