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寝室收费问题
更新时间:2011-01-19 22:31:51
问题描述:
本人是一名学生,因为学校没安排实习的地方,于是我就自己
在外地找了事情做。为了节约钱,我只交了学费就没交住宿费。
之后指导员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学校办手续。于是我就在单位请假去了学校。
来到学校,我先按照指导员说的做:首先复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在去
我的住的寝室那里做寝室的财务清算(交齐寝室水电费,赔偿寝室损坏的东西,还在
寝室管理员那里做了除名手续),办完这些我就拿这么手续到指导员那里,开始
写申请书,还谢了保证书,之后交给指导员签名,主任签名同意,指导员还叫我
去拿给系主任签字,我就去找系主任,但是他不在,我就给指导员电话,指导员说是这样啊,你把东西放在这里。
这样我以为我就办完手续,就回外地工作去了,之后在也没收到指导员的通知,
说我的寝室手续没办完。
直到我去学校交论文,指导员还是没通知我手续没办完,就这样我在学校呆到学校的事情办完那天,就收到通知:叫我补交学费(寝室费)。
我就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你又没告诉我手续没办完,同时也没说手续没办完的后果就是补交寝室费。我在没收到任何通知和警告之后,就收到补交钱的通知。
我觉得学校这样做法不对,事前不通知,到事后才通知。这时候已经晚了。
再说手续交给指导员,主任签字同意我觉得就可以了。应当具备法律效益。
所以我现在求助法律,看学校这样收费是否合理。我是否有权不交住宿费。
备注:我在学校住的是公寓,我是否有权选择住宿的条件,是公寓还是普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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