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幼儿园学生致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问题分析

更新时间:2019-06-13 14: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学生、幼儿在校、在幼儿园遭受人身或精神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正呈现出不断上升的势头。现就此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涉及的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与各路同仁探讨。一、学生、幼儿在校、在园期间与学校、幼儿园的法律关系界定学生、幼儿在学
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学生、幼儿在校、在幼儿园遭受人身或精神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正呈现出不断上升的势头。现就此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涉及的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与各路同仁探讨。

  一、学生、幼儿在校、在园期间与学校、幼儿园的法律关系界定

  学生、幼儿在学校、幼儿园学习、寄宿或生活期间,到底形成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是在审理在校学生、幼儿致害民事赔偿案件首先要予以界定的“先决问题”。从学生家长、幼儿与学校、幼儿园形成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通常的情形为:学生、幼儿家长将学生、幼儿送到学校、幼儿园学习、寄宿、生活,由学校、幼儿园代为履行管理、看管、教育的义务,而家长即负担给付学校、幼儿园学费、杂费等费用的义务。由以上学生、幼儿家长与学校、幼儿园发生的法律关系的内容,可将学生、幼儿家长与学校、幼儿园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及特点作如下界定:

  1?学生、幼儿家长与学校之间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学生的报名及学入、入园注册是合同成立的证明。

  2?学生、幼儿家长与学校、幼儿园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委托监护合同关系。学校、幼儿园收取家长的学费是享受合同权利,学校、幼儿园代为教育、管理学生、幼儿即是履行监护教育义务。

  3?学校、幼儿园的监护是暂时性、部分性、不完全性的委托监护,即校方、园方履行的只是部分的、暂时的、不完全的监护责任。

  4?学校、幼儿园的监护责任因学生、幼儿的正常离校、离园而发生中继、转移的法律后果。即学生、幼儿正常的离校回家长为,即会发生学校、幼儿园监护责任中断,从而监护责任转移到家长身上的法律效果。

  根据以上的法律特征分析界定,可将学生、幼儿在学校、幼儿园的学习、寄宿、生活期间与校方、园方形成的法律关系概括为:家长与校方、园方形成的是不完全的委托监护合同法律关系。

  二、在校学生致害赔偿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法律适用

  如前面所述,学生的注册入学行为即使学生、幼儿家长与校方、园方形成委托监护的民事合同关系成立。根据这种合同的特点,我们可从这种合同的内容,即家长与校方、园方的权利、义务作如下的法理分析:

  (一)家长的权利与义务:学生、幼儿一经入学报名注册,家长即享有将学生、幼儿送入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寄宿、学习、生活等权利,接受校方、园方的代理监护、教育的权利;家长的主要义务为:交付学费、杂费、生活费等费用,即给付合同的对价。另外,在学生、幼儿因学校、幼儿园正常放假时及时接送学生、幼儿,接受监护从校方、园方到家长身上的转移的义务。

  (二)校方、园方的权利义务:校方、园方的主要权利是:享受学费、杂费、生活费的收取权,即接受合同对价的权利;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监护管教的权利。校方、园方的主要义务是:对学生、幼儿园在学校、幼儿园学习、上课、寄宿、生活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进行监护;对学生、幼儿进行文化知识传输教育。

  在校方、园方履行监护过程中,校方、园方的监护责任又是不完全的,具有暂时性、部分性的特点,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学生、幼儿家长在将部分监护委托给校方、园方的同时,又有协助校方、园方履行委托监护的义务。

  根据以上的法现分析及当前有关在校学生、幼儿致害方面的立法情况,在审判实践中,审理在校学生、幼儿致害民事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条“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page]

  依照上述规定,并结合学校、幼儿园监护的暂时性、部分性、不完全性的特点,对在校、在幼儿园学生致害民事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

  1?以过错推定为归责原则,追究校方、园方的赔偿责任;

  2?因为学校、幼儿园监护具有部分性、不完全性、暂时性的特点,因此,在确定责任的分担时,以混合过错责任为主要归责原则,按照校方、园方过错的程度由学生、幼儿家长与校方、园方分担责任;

  3?节假日学生、幼儿离校返家的情形,因学校、幼儿园的监护责任事实上已发生了转移,即从学校、幼儿园转移到家长身上,此时发生的损害,校方、园方没有过错,不负任何的致害赔偿责任。但非节假日放假期间,因校方、园方监护不力、管理不严,导致学生、幼儿违反学校、幼儿园的离校管理规定,造成学生、幼儿非正常离校、离园,在校外、园外被侵害发生的损害赔偿,校方、园方应按过错程度负担相应的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630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幼儿园幼儿园拖欠工资幼儿园拖欠工资不发。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具体可以联系免费讲解详细处理意
最新在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
最新在幼儿园受伤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指南
从幼儿园小班开始在幼儿园缴纳意外险,询问幼儿园保险事宜,幼儿园没给续期幼儿园有责任吗
你好,如果保险费用已经缴纳,幼儿园没有办理,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幼儿园想转学,私立幼儿园
法律分析:幼儿园转学手续如下: 1、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所提出转园申请,一般需要写申请书的。 2、到财务部门结清账目。 3、找园长签字。 4、到班级与老师和小朋友道
人身损害赔偿常见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常见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指南
孩子们在幼儿园受伤,家长要求幼儿园赔偿20000元,幼儿园不同意。 以前,医疗费是幼儿园出的,幼儿园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
应该幼儿园承担吗?幼儿园称幼儿园与幼儿没有监护责任,那幼儿园没有临时监护责任吗?
互相打架根据责任大小互相支付侵权赔偿,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也要承担责任。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
小孩在幼儿园摔了,幼儿园也有治疗,我该如何起诉幼儿园?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
幼儿园用地,隶属小区规划用地,但幼儿园属于市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所产生的物业费用,由谁承担
目前,物业管理的收费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这种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与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调查核
在小额贷款网站平台上签订电子合同审批,显示贷款审批状态。合同会生效吗?
电子合同一般是双方意愿签订的是有效,详情可以找律师面谈。
您好,刚转让的烟酒店,被骗了里面有好多假酒怎么办
你好,为了方便更好的给你解答问题和诉求,请再简单说一下具体案件情况。
卖方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了银行评估价240万,这种行为要不要紧的?违法吗?有没有影响?
如果银行评估价与实际交易价格存在显著差异,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和合同支持,可能涉及到欺诈或虚假交易的问题。这可能会对双方产生法律纠纷和责任。
我家孩子考试专升本考试5月16日查分是300,5月22日报志愿的时候还能进去就填写了承德医学院,孩子
除了复查,还可向教育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同时,如有充分证据显示成绩被非法篡改,可提起行政诉讼。选择处理方式时,需综合考虑证据的充分性、维权的成本和效率等因
你好,咨询下,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人员伤亡,双方车辆受损,我方可要求责任方赔偿哪些费用,标准多少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一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车辆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