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和金钱纠纷
更新时间:2011-01-16 08:19:02
问题描述:
今年10月份我跟一个女孩子上网认识了,我们就谈上了,她在福建我在瑞安,一天她说要到我这里来,她叫我打一千元钱过去,于是我就打了。隔了几天没有见过来,于是我就跑去接她过来,过来后我们就住一起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花了将近一万元,其中有三千是借的说是要还的,后来她找了个地方上班,我们经常吵架就分了,我们后来写了一份借条写的是2010年12月15号还清,现在已经元月15号了还没有还,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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