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01-15 18:28:25
问题描述:
房屋买卖协议
卖方:屋主签名加他的身份证号码
买方:我的签名加身份证号码
经买卖相方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转让位于*******路的回迁商品房___号楼___房一套住宅给买方,成交金额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佰__拾__元整($______).过户所有税费及本楼房各项所有费用由买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人民币结算)
1.签订买卖协议时,买方支付首期购房款给卖方,本楼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给买方使用,支付二期购房款给卖方,剩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_____)买方办好商品房过户手续并收到市政房产局过房受理回执后支付给卖方.
交款时间买方交付备注
首期交楼当天房款60%定金以付
二期一年后房款30%未付
三期过户当天房款10%未付出证后15天内通知买方前来办理过户手续
2.卖方首次收到购房款当天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交易协议,同时协助买方办理相关手续.
3.买卖相方违反此协议的一条款则视为违约须支付对方__万元整的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二份,在双主签字后生效,,买卖相方各一份.
5.本协议在清远市签订,如发生争议,只可在清远市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卖方签名:***印了手指卖方签名:***印了手指
__年__月__日
我在这想问一下,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买的这房子是政府征地补常的,违约金写的是2万,是不是太少了?卖方如果到时反悔不卖了,我该怎样违权?还可以争取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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