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工资,离职证据
更新时间:2011-01-16 17:22:1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还没有过试用期,我要辞职的时候往市场部递交辞职报告,可是市场部的总监说是要递交给另外一个即是总裁的儿子。而他今天不在。那么我是否可以直接递交给总裁呢?
还有就是在试用期提交辞职报告后的三天可以自动离职,那么这个三天怎么计算呢?周末要计算么?
我们是周六要上班的单休,今天就在上班,我该怎么办呢?
事情很急,希望大家提供帮助。
今天听同事说原来有一个同事在试用期辞职了,没有拿到工资,还想请问有没有劳动法规定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现金,或者是对支付的时间限制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了预防他说我没有提交辞职报告,有没有什么办法让留下提交了报告的证据呢?
以防他在我自动离职过后以我旷工为理由扣钱
问题有点多,因为我是刚开始工作的毕业生,谢谢各位律师哥哥姐姐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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