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衡水市桃城区乡镇上的退伍士兵,在乡镇上工作快十年,工作期间工作认认真真,勤勤垦垦,把大好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单位事业。像我这样的人在衡水市桃城区有30几名.然而我们的工资确十分的低下,没有任何社会保
更新时间:2011-01-15 12:55:19
问题描述:
我们是衡水市桃城区乡镇上的退伍士兵,在乡镇上工作快十年,工作期间工作认认真真,勤勤垦垦,把大好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单位事业。像我这样的人在衡水市桃城区有30几名.然而我们的工资确十分的低下,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现在根据各乡镇上情况工资400元---900元不等,在当前的经济社会下,维持家用都非常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我们现在还一直坚守工作,像我们这种情况在别的区就没有。只有在桃城区存在. 主要原因是民政局和组织部关系不和,民政民分配了,组织部就不承认.
我们多次找民政局,民政局领导说我们已经给你们分配了,已经没我们的事了,.我们找组织部,但组织部就不承认我们这批人,比我们早分配到单位的工资待遇就能落实,,到我们这就不承认了.还有市里或开发区分配到各单位的,工资福利都能落实到位.桃城区里到我们这就不承认了,两单位关系不好我们成了牺牲品.我们上班十余年,组织部一句不承认,就草草了事,我们连个临时工都不算,于是我们找到了桃城区劳动人事局,想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劳动局的科长确说,他们和乡镇是平级单位,没有办法管此事,希望你们能救救我
这问题你们能给管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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