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询律师意见)关于保研和就业
更新时间:2011-01-13 21:15:52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今年国家实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我有幸通过层层选拔获得该计划的保研资格,和学校签了保研协议,上面说不能找工作不能出国,可是没多久,教育部李茂国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这些卓越计划的保研学生,如果在毕业时有好的工作机会可以先就业再深造,研究生入学资格保留1-3年”,这个消息在新华网和首都之窗都有明确报道,而且有其它学校也是明确允许这种做发的,我正是看了教育部允许我们找工作我才去的,现在被一家500强公司录取,可是我们学校说保研了就不能反悔,否则按规定处理不发三方协议等,您说学校这样做法律允许么?我能否要回我就业的权利?
拜托您了各位律师,请您一定帮帮我呀!我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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