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11-01-13 11:30:37
问题描述:
公司2009年3月份成立,我与我的父亲在同年的4月份进厂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上面注明合同自2009年4月生效,并在2010年4月份续签了合同,有效期同为1年,但2011年1月12日,公司领导以口头形式通知我们,公司以有血缘关系的员工只能留下一个为由,让我们自己决定谁留下,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是否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合同只签了一份,在公司手里
(单位里有血缘关系的不止我和我的父亲,其他有血缘关系的同事们同样面临这种问题,请求懂法的您帮助我们这些弱者,我衷心的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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