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父亲病故!跪求法援!
更新时间:2011-01-09 11:23:57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一个工地上做扎钢筋的,是那种在塔吊的帮助下高空的那种,2011年元月1日晚上18:00左右公司通知我父亲加班,他们平时晚上上班的话就是18:00点的。正好他所在组的开塔吊的没有来,大家上不了架,所以大家就在临时宿舍等待开塔吊的,因为工地的临时住所与工地基本没有间隔,临时住所后边紧挨的就是施工的道路,道路边就是工地。19:00多坐在工棚里等待上架的父亲突发脑血栓,送入医院,于2011年元月3日上午10点抢救无效去世。
我得到了工地一些工人和组长的签字证明公司在2011年元月1日晚18时确实通知我父亲晚上加班。以上的事实也找到了工地的其他工友的证明。
请问我父亲算是工伤吗?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符合吗?网上说休息室2010年新法说算,主要是工作时间,已经进入工作时间了,应该不算预备性了,并不是我父亲旷工,不上工什么的,因为没有开塔吊的,人就上不去。
劳动工伤认定的材料也已经受理了,现在是公司不承认,正在举证。网上也有说是有说不是,因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定义有些异议,请问我的胜算有多少?谢谢关注!!! 破碎的家问题补充:
医院的死亡证明是脑疝!工地上的工人一般都没有劳动合同,我父亲也一样!!!
请高手指教小弟,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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