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一个小产权房,我们认为他们有欺诈行为,后来要他们退还押金5000,不需要签什么声明
更新时间:2011-01-09 17:15:35
问题描述:
我买一个小产权房,事先那个售楼的小姐告诉我前面那一栋也是他们的,并且可以使用里面的停车场,前面那一栋是写字楼,不是用来卖的(我本来是希望买前面那一栋的,因为盖的比这栋好看,但是听她说不拿来卖就买了这栋的),后来和他们签了合同,到律师事务所做的见证,签了3份,但是因为当时没有打钱给他们,他们说等我把钱打给他了再把合同给我,但是在打钱的当天我们听那个老板的儿子无意中说出前面那栋不是他的,是他朋友盖的,我们认为他们有欺诈行为,就没有打款,后来要他们退还押金5000,他们说还要先到律师事务所去签一份合同作废声明,请问这份我没有拿到的合同是否生效了?他们还威胁我说是我违约,可以告我,请问究竟是谁违约?我认为这份合同并没有生效,不需要签什么声明,请回复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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