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果
更新时间:2011-01-08 10:59:15
问题描述:
因本人在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子,在做产权前有跟中介说明要做夫妻两个的名字,但在中介合同没有体现。但做到银行代款签名时。发现只能做本人的名字,银行说是在做房屋买卖契没有妻子的签名。本人要求退回重做。但中介说可以等到做好后再加名字很简单。本人觉得既然当时说好要做两人的名字,现在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会对家庭产生不好的影响。(现在确实产生了矛盾)在本人强烈要求下。中介写了一份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兹有刘某在某宝网购买了一套单元房产。在刘某拿到该房产证二个工作日后,如刘某需要办理增名手续,丙方会全力配合其办理手续。增名所带来的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福州某宝网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加盖公司章)
现在中介以没办法增名为由,拒绝履行合约。本人提出可以做公证。但中介说在协议中没有提到公证的费用,所以中介拒绝承担费用。所以本人想请问各位专业人事,在立这份协议时,中介是否有义务告诉我能增名的机会是多少亦或是无义务。如果起诉的话。本人能不能以中介未告知为由。表明中介有意隐瞒或工作疏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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