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正宗“青岛啤酒”商标和明显不同的包装标识能说是侵权吗?
更新时间:2011-03-18 17:41:40
问题描述:
9月17日上午,招远市工商局的人到一家小商店执行节前检查(他们真会查,偏偏选在节前),说人家经销的青岛劲爽啤酒侵了正宗青岛啤酒的权,不仅不准卖,而且还处以巨额罚款。我寻思着;国家于2008年9月份取消了对全国各地的个体工商户收费后,工商管理部门的收费反而加大了,并且理直气壮了!麻烦问一下:与正宗“青岛啤酒”商标和明显不同的包装标识能说是侵权吗?被动销售这样啤酒的个体商户应该被罚款吗?谁给了他们动辄罚款的权力?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