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探望权
更新时间:2010-12-30 22:13:39
问题描述:
表姐未领证摆了酒席生了一女儿,因不合分开。在二个月前双方签了一份协议书现由男方抚养,女儿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由男方负责。男方必须保证女儿健康成长,与同龄小孩一样享有一切自由权。女方不负责女儿的一切费用,但女方有权过问女儿的一切和为女儿作主,享有母亲的权利。女方可随时探望女儿。问现在如果三四年内女方没去探望女儿,过后的时间再去探望会不会受到男方的阻拦,到时女方有条件还可不可以将女儿领回来自己抚养。不去探望以后会对女方有什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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