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12-29 15:10:07
问题描述:
我2007年1月10日从出租方承租三间商铺,租期三年,到2010年1月10日结束,我将其中一间转租给了别人,合同结束之后因租金无变动,我又交了一年租金,但没有重新定合同,到2011年1月10日结束,现出租方以我转租为由单方面要解除合同,而且解除的是我们新定的2011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9日合同(新合同是在2010年12月4日定的),请问:今年的合同还有几天就结束了,他想解除我们新定的下一年合同行吗?,而且我转租其中一间房屋已经四年了,他应该知道我转租了,但他没有阻止,现在出现纠纷了,他又想以转租为名告我,法院能支持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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