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急。
更新时间:2010-12-27 21:08:24
问题描述:
出了交通事故又招医院漏诊。我把肇事者和医院以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一块告的。因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审法院全判给肇事者了。肇事者不服认为医院漏诊耽误治疗应承担责任。没有做医疗过错鉴定。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医院确实耽误治疗了。我问了 一审法院立案庭他说还可以按医疗纠纷立案。可我 咨询了 律师,他们说不可以再告了也不能上诉和申诉了。因为二审我没上诉。请问还能告医院吗?自己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确实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在省高院申诉可以吗?一审和二审没有向法院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如果自己申请算新证据吗?高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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