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消费场所门外将摩托车丢失,经营场所是否应该赔偿?
更新时间:2010-12-26 11:16:41
问题描述:
你好,2010年12月25日晚20时,我与三名好友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一个名叫“***”的茶楼里喝茶,将自己的摩托车停靠在茶楼大门外,1个小时后出门发现摩托车被盗,随后询问店主,却得到“你又没打招呼,没有注意到”的回复。店外停有其他摩托车和汽车,但经营过程中没有一名专门负责店内消费者车辆的工作人员在店外看守。而这条街道又是城区内“红灯区”聚集的地方,人员混杂,治安情况较差,又是傍晚时分。现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备案,想咨询一下专业律师,这种商业消费场所在面对顾客丢失财物的情况下,处于安全管理的疏忽是否应该做出对顾客的合理理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走法律渠道,我这个案件是否可以得到满意的评判和说法?理赔的额度应该是百分之多少?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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